本报讯(特约记者 向晓玲 通讯员 张继云)5月15日,记者从泸溪县相关部门了解到,为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该县去年以来创新开展党风廉政“510”专项行动机制,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的常态化。 “510”行动工程,即自2014年起集中开展岗位纪律、会风会纪、人情宴请、“三公”经费、重点项目工作等5个方面突出问题的监督管理及每年抽取10个重点单位党政正职进行大会公开述廉评议。具体做法:一是强化五大监督。即:强化岗位纪律监督,树立为民形象;强化会风会纪监督,严肃会风会纪;强化人情宴请监督,规范人情宴请行为;强化“三公”经费监督,建设清廉机关;强化重点项目工作监督,打造廉洁工程。二是推行大会述廉公开评议。首先通过廉政自评制度,进行对照检查;其次通过廉政巡察机制,组织查找问题;最后通过大会公开述廉评议,群众参与点题监督。三是突出监督问责。实行电视问政红脸出汗,媒体监督问责;推行作风保证金制度,常态机制责任追究;打造《廉政视窗》曝光违规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社会氛围。 “510”行动工程实施以来,强化了党风政风建设,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对县民政局等10个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开展了公开述廉评议,与相关单位100余名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进行了座谈,进行了监督专项巡察,发现党风廉政方面突出问题12个;组织开展了5项工作监督专项检查42次,下发督查通报28期,先后对54个单位149人次进行了通报批评,对43名违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机关效能进一步提升。73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被停发工资;查处县水利局等吃拿卡要问题3个3人,查处庸懒散拖问题21起;在“三资”清理中查处案件10件13人、收缴违纪资金185万元;开展民生资金清理查处县中医院套取医保基金200多万元,刑事立案调查2 人。全年11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红包礼金26.8万元,共查办违纪案件75件,大要案2件,对73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4人,挽回经济损失1120多万元。 该县建立完善了廉政建设制度,打造了一批党风廉政建设样板单位。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廉政建设制度,打造了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化执法局、洗溪镇及兴隆场镇等10个党风廉政建设样板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廉政文化得到不断推广,党员干部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事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