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吉首张排至社塘坡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1)项目名称:吉首张排至社塘坡公路工程 (2)建设项目概况 吉首张排至社塘坡公路起点位于G319国道河溪镇路段的张排村,线路经立新-联合-双塘-廖家冲,终点接吉首市社塘坡乡,线路全长24.715Km。路线主要控制点为:张排、立新、联合、双塘、廖家冲、社塘坡。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环绕吉首城区南部; 本工程起点至立新段(K0+000~K6+000)、廖家冲至终点段(K18+300~K24+714.579)采用二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15m;立新至廖家冲段(K6+000~K18+300)采用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拟采用60km/h,路基宽度为21.5m。公路主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桥梁2185.28m/9座(其中大桥2011.28m/7座、中桥174m/2座)、涵洞75道、隧道450m/1座、立交3处、平面交叉8处。工程拟2016年开工建设,施工期两年。 (3)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扬尘均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施工占地,弃土场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短期的不利影响;施工工地、营地、堆料场、施工机械冲洗等的生产污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若随意排入水体会对水质产生影响。营运期间主要是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污染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及路面径流经道路两侧的排水沟排入水体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在采取合理防治措施后,上述影响可得到最大程度的减缓,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和补偿。在认真落实工可、环评及水保等提出的各项环保及风险防范措施下,本项目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可行。 (4)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首市张社公路建设协调工作指挥部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762140743 E-mail:534733917@qq.com 评价机构: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2702号)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2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31-85591644 E-mail:kezmando@126.com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象:包括个人、机关和团体。 2、征求意见范围:与本项目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征求意见时间:请在公告日后10日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您可以通过www.hraes.cn查阅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简本,查阅后您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吉首市张社公路建设协调工作指挥部 环评单位: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