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等网络途径发布假冒“湘泉”散酒的推销广告,并盗用本公司宣传图片及产品图片,强调其推销产品为“湘泉”散酒、“湘泉”原浆酒,声称“湘泉散酒,有需要的朋友欢迎购买。”这种利用广大消费者对“湘泉”酒品质及声誉的信任、非法使用“湘泉”驰名商标推销假冒产品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欺骗性,影响恶劣,严重误导了消费者,涉嫌虚假宣传,不但严重伤害了本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侵犯了本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更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现本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湘泉”系本公司注册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本公司授权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不得假冒本公司产品进行推销,应立即停止销售和宣传假冒“湘泉”散酒及假冒“湘泉”产品的行为,立即撤销微信等网络渠道的虚假宣传广告,否则,本公司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 2、本公司不销售散装酒,广大消费者购买“湘泉”酒等产品时需仔细识别,认准包装盒及酒瓶上的“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如发现涉嫌虚假宣传的广告或推销行为,欢迎向本公司咨询或提供线索。如已受广告误导造成经济损失的,请注意保留证据,可向相关执法机关投诉举报,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若有必要,本公司将提供适当的协助或支持。 特此声明!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