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立好)近日,州安委办专门下发了强化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动态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州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命名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由乡镇(街道)主动申请,县市安委办推荐,州安委办组织人员进行复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由州安委办提请州政府延续为创建保持单位,并在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指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州安委办提请州政府取消其州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资格: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单位)存在的;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或管控不到位的;复查综合评分低于90分的。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安委办要抓好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的跟踪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保持示范乡镇(街道)标准不降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基础台账,严格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