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昱林)4月20日,由州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州检察院、吉首监狱共同举行减刑假释工作联席会议,加强沟通互动,增强工作合力,进一步做好我州减刑假释工作。 州中级人民法院相关人员结合我州减刑、假释工作的实际,解析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从减刑、假释的工作原则,关于提请减刑、假释的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关于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经查证属实”的理解,关于从严、从轻掌握的相关规定等方面,对《规定》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解读。各部门人员就我州减刑、假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了交流沟通,就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州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积极推进减刑假释工作互联互通,与检察院、监狱之间要互通案件信息,实现网上协同共享,避免各单位成为彼此分离的“信息孤岛”。要建立常态化的减刑假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法院、检察院、监狱以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交流讨论,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我州减刑、假释工作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