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谭必清 向珍良)“州里审理的案件案情要复杂得多,涉及的领域也更广,工作程序更规范,参与跟班学习,不仅扩宽了眼界、增长了见识,也学习积累了很多很好的工作经验,对自己的成长是一个十分难得的机会。”凤凰县纪检干部龙秀云在州纪委案件审理室跟班轮训时,说出了自己的学习感受。 今年来,面对新的执纪监督规则出台、新的工作要求频增、新的审理人员入伍等情况。为有效解决审理人员职责不够清、要求不够明、能力不够强的问题,进一步拓宽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人才培养和锻炼渠道,全面提升案件审理工作人员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切实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质量,州纪委出台了推行案件审理工作人员跟班轮训制度,分期分批为案件审理工作人员“补脑强心”。跟班轮训采取到州纪委审理室进行跟班学习和参与州纪委的个案审理两种方式进行。目前,首期两名学员已到州纪委案件审理室接受跟班轮训,业务能力进步很大、反响很好。 州纪委的推行跟班轮训制,以各县(市)纪委审理室和湘西经开区纪工委、州直纪工委审理小组工作人员为主要对象,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每期跟班轮训时间为两个月,每轮安排两个县(市)各1名审理室干部跟班轮训,计划用两年时间实现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审理人员跟班轮训全覆盖。轮训期间学员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接受州纪委的管理和指导。轮训结束后,学员要撰写轮训总结,由州纪委案件审理室作出书面鉴定,向原单位反馈,并报组织部备案,作为其今后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跟班轮训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传、帮、带”,让轮训学员参与到案件审理的制作阅卷笔录、撰写审理报告、集体审议等过程中,帮助其严格按照审理工作“二十四字”方针把好“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此外,还帮助学员适应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熟练掌握运用党内法规,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提出的规范要求,有效提高案件审理工作人员执纪审理的能力,为全州锻造一支执纪审理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