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彭 宁 通讯员 阳明明)1月5日,吉首市民李先生夫妇来到吉首市公安局乾州派出所,从民警手中领到自家仓库被盗物品的追回赃款33300元。 2010年10月7日,李先生发现自家位于吉首市工商局后面仓库内酒水饮料被盗,于是前往乾州派出所报案。民警立即在附近区域展开排查走访。2010年10月8日,在乾州砖瓦厂安置区附近务工的吉首市双塘镇21岁田某被抓捕归案。据田某交代,2010年3月至10月,其先后近30次在市工商局后仓库实施盗窃,并分25次对盗来的酒水进行销赃。根据田某提供线索,办案民警继续深挖,终于追回酒水赃款3万余元,为受害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