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继东 通讯员 龙俊星 梁顺英)“对社区(村)上报红、白、喜事宴请信息及时准确,并提前做好禁放宣传工作的,街道将给予每条信息奖励10元……” 8月29日,吉首市乾州街道出台具体办法,对社区(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奖惩。一周来该街道辖区未发生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据了解,该办法按照表彰先进、惩治落后的原则,重点对“禁放”责任书、告知书签订和下发及时到位,各种工作资料健全,全年“禁放”工作突出的社区(村)在年度评先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同时对上报烟花爆竹燃放信息及时准确的,街道办事处给予每条信息奖励10元。在奖励的同时,也对“禁放”宣传工作不到位,责任书、告知书签订和下发不及时,资料不完善的社区(村)、个人,取消年度评先评优的资格;对红、白、喜事宴请信息漏报、“禁放”规定宣传不到位、资料不完整等,均从社区(村)年度工作经费中分别扣除部分,用于奖励年度禁放工作突出的先进社区(村)和个人。 这一办法实施以来,促进辖区各社区(村)“禁放”工作相互赶、超,增强了责任心、提高了工作执行能力。近期辖区内未发生过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