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 堃)责任不清、薪酬支付无保障、恶意拖欠致使部门单一执法难等问题,曾经使建筑行业农民工薪酬被拖欠成为一个社会诟病。但从今年3月后,建筑行业农民工薪酬被拖欠这一顽疾将得到有效约束。4月8日,记者从州劳动监察部门了解到,《湖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管理规定》已在我州全面实施。 该规定明确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发包人或承包人将工程承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发包人或承包人应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的连带责任。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拒不支付或无力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时,发包人或承包人先予支付。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劳动报酬的,发包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发包人或承包人将工程承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个人时,必须审慎,否则,一旦出现欠薪,不再像以前只追究承包人责任,发包人也脱不了干系。 对于薪酬支付无保障这一情况,该规定明确了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制度,既建设单位在建设施工项目开工前,应按照规定的标准预存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如果发生欠薪行为,该保证金将直接支付给农民工。 同时为保障农民工权益,该规定对住建、人社、公安等多个部门的职能进行了明确,并要求将保障农民工报酬支付工作纳入到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评估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