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经开区工商分局 集中学习业务新知识 本报讯(记者 周 堃 通讯员 杨 懿)4月9日上午,湘西经开区工商分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此提升业务能力,保障执法不出界。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于2015年3月15日起实行,共二十二条,主要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进行了具体细化,对经营者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义务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的原则和程序。 当天,该局工作人员从职责、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结合实例细致地了解办法适用的范围,详细学习了办法中关于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霸王条款”按合同违法行为处罚、预收款方式导致的消费纠纷如何解决等内容,提升该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及职能意识。 “通过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执法人员将可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该局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