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唐正海 梁 鸣)日前,泸溪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主动向湘潭市群众崔某致电,对其反映的信访问题予以回复,并约见了崔某夫妇,再次向其出示相关调查证据,并就其信访事项进行了耐心解答。 据了解,近期,该县公安局接到了湘潭市崔某夫妇信访诉求, 2014年10月,崔某夫妇通过长沙某投资公司借给该县李某现金30万元,到期后李某没有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崔某认为借款人李某在借款过程中存在诈骗行为,要求该县公安局予以立案调查并追回欠款。接到崔某信访诉求后,该局非常重视,立即指派刑侦大队、法制大队民警对崔某夫妇所反映的信访问题进行调查。经过6天的查证,确认信访人所反映事项属于正常借款关系,不构成诈骗犯罪。调查结束后,该局信访专干立即联系信访人崔某进行回复,并当面解答疑问,同时建议崔某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自己挽回损失,崔某对该县公安开展的工作表示了感谢。 近年来,泸溪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和信访责任制的落实,对群众来访做到件件有登记,有答复,该局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州公安机关执法先进单位、全州公安机关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还被评为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