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莫有兵 吴正洪)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基础作用,近日,凤凰县妇联联合县司法局、县民政局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凤凰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县妇联维权部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负责,并在县婚姻登记中心设立调解工作室。调委会主任由县妇联主席担任,建立起一支由妇联、民政干部、法律工作者、退休干部等组成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 据统计, 近年来凤凰县婚姻家庭类纠纷居高不下,占全县各类民间纠纷的20%,一些婚姻家庭纠纷如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调处,极易“升级”甚至引发家庭暴力和严重刑事案件。调委会成立后将调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赡养、扶养、抚养、继承等各类婚姻家庭纠纷,向有关部门反馈、通报全县婚姻家庭纠纷情况并提出改善婚姻家庭关系的合理化建议,宣传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政策法律及人民调解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