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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钦霞丨无法逃脱的无奈与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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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王跃文《家山》

作者:王跃文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年12月

彭钦霞

桃香是《家山》中一个愚昧固执的乡妇形象,书中开头就描写她能言善辩,擅长四六句,村里遇到官司无人敢上公堂,她挺身而出,公堂上不卑不亢、从容论辩、赢得官司,被乡人称誉为乡约老爷,年轻女人被命名男性尊称是一个极大的荣耀。一个泼辣精明、担当敢为的女性形象跃然纸上。

然而,桃香并没有跳出时代的局限。她本人虽然因为天性没有缠足,但封建的观念依然根植骨髓,反而残忍地强迫自己的女儿缠足。女儿多次反抗、乡人多次劝说都无果,在缠放之间造成女儿跛脚,女儿最终遁入空门,酿成一个家庭无法挽回的悲剧。应该说,泼辣精明、担当敢为与无知愚昧、固执野蛮绝非毫无关系,这可能是人物性格在不同情景下的显现,作者王跃文精准把握了内在联系,使得人物塑造脱离了表面化,既贴切鲜活又立体丰满,让人过目不忘。

《诗经·小雅·斯干》中记载:“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女子一出生地位就低于男性,出生之后,被养在深闺之中,不能轻易出去示人,并被剥夺了学习文化知识的权利,只进行一些家务女红教育。整个社会,女性教育只趋向一个目标,即使她们取悦于人。同时,重视她们的道德教育,尤其是封建宗法思想和伦理道德观念,这种教育的结果是给女性套上了沉重的精神枷锁,使得她们的女性自我意识泯灭,甘愿成为男子的附庸。这也是传统视域下《家山》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桃香是沙湾为数不多有大脚的女性,一个进过祠堂、打过官司,被奉为“乡约老爷”的女性,为什么最后也会成为父权制的狂热支持者,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这并非是作者为了达到某种效果而刻意去刻画,而是人物性格在不同情景下的显现,理解这一点,也就能理解桃香这一人物形象的合理性。

桃香作为女性敢进入祠堂,敢去打官司,这种女性话语权产生有其内在的因素,即传统结构的现代性,但是这种现代性的产生是被动的,我们可以将桃香理解成一个从始至终都传统封建的女性,在四跛子失手把亲外甥德志砍死后,沙湾没有人愿意去县衙门打官司,桃香就决定自己去县衙讲理。桃香说:“我打包票,硬要把官司打赢!不打赢官司,我等着四跛子去填命不成?我不想三十岁就守寡哩!”从这里不难看出其思想还有着封建父权的思想,男人死了,自己就没活路了,没办法了。

缠脚是父权制下最畸形的对女性生理、心理极度摧残的产物,它使女性被完全被束缚,成为男性的附庸。而大脚并没有解放她,反而成为了她心中永远的痛。“打胜官司回来的桃香当杨高讲起缠脚时,桃香听了脸红得发烧,她嫌自己的大脚太丑。上回在祠堂卿叔望她几眼,必定是望见她的大脚了。”桃香没有跳出时代的局限,她本人虽然因为天性没有缠足,但封建的观念根植骨髓,这使得她把这些都施加在自己的女儿身上,她成为女儿缠足的狂热支持者,也即为父权制的狂热支持者:她自己是双大脚,就要给女儿包尖尖脚。她给女儿取名作月桂,女儿人很犟,娘夜里包她白日放,娘上半日包她下半日放。娘儿俩斗法斗几个月了。村里人都讲缠足官厅已经不管了,可她依然坚持大脚女儿嫁不出去的观点。

而在童养媳进家后,这种异化的表现到达了极致,桃香还在齐天界做女时,来芳只有三四岁,嘴巴最肯喊人。桃香好喜欢这个侄女,摘了山上的炸瓜、杨梅、板栗等都拿去逗来芳。如今来芳成了童养媳,桃香就不再是往日的姑姑。来芳清早起床,桃香嫌她晚了,讲:“日头还没晒屁股,你就起床了?”甚至连实在的“父亲”都无法动摇这个已经彻底被父权异化的女性……从这里,桃香甚至不再是宗法制和父权制的帮凶,而是作为主谋存在,她已经彻彻底底沦为父权制的产物,这也是桃香这个人物可悲的地方——无法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和枷锁,同时这也使得人物塑造更加合理贴切。


作者:彭钦霞编辑:胡迎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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