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网3月14日讯(唐庆 陈保华 张芳)近日 ,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帮助一名网上购物消费者维权,挽回经济损失3300元。
2月26日,永顺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一起消费投诉,投诉人包某反映,当天她在微信上购买3300元的霉茶产品后,经考虑认为商户有夸大产品功效,且售价远远高于市场价,要求商家退货退款,但商家不予退款。
经查,该产品系该县某农业开发公司的第三方代理商所售,网销时未明确向消费者说明不能退货的情况,且在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拒绝消费者退货申请,该行为涉嫌违反《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对此,永顺县市场监管局立即作出批评教育,同时,向商家宣讲《电子商务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自觉完善诚信经营行为。最后,在多次调解下,商家全额返还了货款,投诉人对该局消费投诉处置工作表示满意与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