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网3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再兴)日前,湘西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69家单位为第三批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为5年。
此次获评第三批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有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信访局、湘西海关、团州委、州文联、州特殊学校、州溶江中学、州幼儿园等22家州直单位;8县市、湘西高新区共有47家单位入选,涵盖县市直单位、企业、景区、学校、乡镇、村(社区)等,如吉首市总工会、泸溪县众鑫新材料公司、凤凰古城景区、古丈县芙蓉学校、花垣县十八洞风景区、保靖县职业中专学校、永顺县松柏镇、龙山产业开发区、湘西高新区湾溪社区等单位,在创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中,突出主题、多措并举,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近年来,我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聚焦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打造民族地区团结奋斗共同富裕标杆区为目标,纵深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乡村振兴,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在我州举办,我州连续两轮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深入人心,中华民族一家亲的似锦繁花在土家苗寨尽情绽放,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成为各族人民最坚定的意志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