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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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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网6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再兴)日前,湖南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公布,湘西州永顺县25家采石场非法破坏林地农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

2023年2月9日,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中央环保督察、国家长江办交办的永顺县25家采石场无序开采非法破坏林地、非法侵占基本农田及停产整顿期间未及时修复的问题线索交办至湘西州人民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湘西州人民政府将线索移交至永顺县人民政府承办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永顺县政府迅速成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领导小组,与涉案采石场业主共同委托两家鉴定评估机构同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评估,量化生态环境损害。经鉴定评估,25家采石场在生产期间无序开采、非法破坏林地共计231.4375亩,非法侵占基本农田共计44.07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共计808.01万元。

永顺县政府完成案件调查评估后,在州生态环境局指导下,邀请检察机关迅速组织以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部门专家为成员的磋商组,及时与25家采石场业主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问题逐一开展磋商。2023年11月,经多轮磋商,永顺县人民政府与24家采石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其中14家已完成司法确认、10家已申请司法确认;未达成协议的1家采石场,拟向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诉讼。

针对已达成协议的24家采石场,自主修复耕地106.23亩、林草地290.15亩、坑塘水面23.15亩,完成覆土39万余方,栽植各类苗木5万余株,播撒草籽940余公斤;对于未达成协议的1家采石场,由永顺县政府先行替代修复耕地9.78亩、林草地12.85亩、坑塘水面0.05亩,完成覆土7015方,栽植各类苗木5500株,播撒草籽60公斤,2023年12月19日,初步通过县级8个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的实地验收。目前,各采石场正在按照县级初步验收后的整改措施进行提质改造,确保2024年12月底通过国家验收。


作者:李再兴编辑:胡迎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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