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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开展生态修复执法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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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网7月26日讯(特约全媒体记者 胡灵芝 通讯员 张克宁 包峰)7月24日,泸溪县人民法院联合该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在沅水流域滨江大草原和红土溪村沙洲坪码头等地,开展生态修复执法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现场,在法官和法警、检察官、渔政执法人员、森林公安民警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唐某、李某将价值33万元计55万尾鱼苗放流沅江。为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其间,执法人员结合该案例,对围观群众开展了禁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普法宣教。

2023年3月、4月,泸溪县浦市镇毛家滩村村民唐某和辰溪县田头坪村村民李某等人,以盈利为目的,在沅水流域泸溪禁渔区使用电鱼工具、禁用网具非法捕鱼时,被渔政执法人员和森林公安抓获。检察机关认为,唐某、李某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破坏了当地水域生态环境,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之后,唐某、李某被泸溪县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零6个月执行和拘役3个月,缓期4个月执行。唐某和李某表示服从法院的刑事判决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并主动履行对水域生态造成破坏的赔偿义务,积极购买鱼苗投放。

近年来,泸溪县进一步加大禁渔退捕力度,先后开展了“湘剑护农”“渔政亮剑”“洞庭清波”等执法行动,在全县筑起了一道道水域生态屏障。


作者:胡灵芝 张克宁 包峰编辑:胡迎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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