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网7月29日讯(田雨川)“受到不实举报心中难免会有委屈和困惑,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我一定不辜负组织的期望,一如既往恪尽职守、履职担当。”近日,受到不实举报的永顺县教体局干部杨某接到澄清正名函后,如释重负地说。
此前,永顺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反映,杨某在办理灵溪镇第一完全小学某教师伪造《出生医学证明》的信访件中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立即成立核查组进行调查核实。经实地走访、调阅资料、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核查组最终查证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
“开展澄清正名,通报调查结果,是还干部一个清白,也是给群众一个明白答复。”永顺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为杨某澄清正名,帮助其解开思想包袱,重拾工作信心,同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依纪依法开展疏导和解释工作。
近年来,永顺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永顺县纪委监委关于查处不实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证明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起由信访室牵头负责、承办部门具体实施、领导审核把关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及时核实问题线索,精确判定澄清名单,综合考虑问题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灵活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让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为防止“一澄了之”,永顺县纪委监委还积极做好澄清正名的“后半篇文章”,定期开展回访教育,根据被澄清对象的性格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适时到被澄清对象的工作单位、党支部、家庭等了解其工作表现、思想认识、生活状态等情况,巩固提升澄清正名效果。2023年以来,该县共为10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公开通报不实举报澄清案例9起,持续释放“谁为事业担当,组织就为谁担当”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