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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多方协作守好群众看病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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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网8月5日讯(彭延君 田晨)近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启动医疗保障基金追缴工作,守好群众看病钱。

2015年2月,王某跌落在无明显保护措施且无警示标识的下水道口而受伤。王某受伤后随即报警,被送往医院治疗。此后,王某向吉首市人民法院起诉第三方责任人,法院判决第三方责任人需承担70%的责任。但王某获得第三方责任人的赔偿后,未依法退回70%已报销的医疗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有关行政单位因未向王某追回医疗保险基金,致使国家资金流失,国有财产受到损害。

今年以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在收到上级院下发的关于开展医保基金(人身意外类)案件监督线索后,积极走访法院、医保局等相关部门,查阅相关卷宗,调取资料,全面核实案件情况,依法对王某人身意外伤害纠纷案等3起违规报销医疗基金案件开展立案调查。经查,3起案件涉及违规报销金额共计17万余元。目前,王某已在规定时间内将医保基金退回,其余2人的医保基金正在依法追缴中。

办案期间,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与市人民法院、市医保局就推动建立医保基金追偿工作机制达成共识,并共同草拟了《关于协同推进吉首市医疗保险基金追偿的工作意见》,凝聚医保基金有效追偿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防止国有财产流失。


作者:彭延君 田晨编辑:胡迎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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