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教体
教师如何用好手中的“戒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教育惩戒在课堂内外的现实挑战

团结报全媒体记者 肖庆宾

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支持教师维护合法权益。一时间,“教育惩戒”再次成为网络热议的话题。近期,记者就此采访了湘西州部分教育工作者、家长及学生,大家都表现得比较谨慎,也提出了自己的顾虑和建议。

《意见》出台后,大部分网友表示了支持和肯定,“玉不琢,不成器。”“严是亲、宽是害。”“教育不能只给‘胡萝卜’,有时也要大棒。”他们认为,近年来,部分教师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对行为失范的学生“不敢管、不想管”,导致课堂秩序混乱、师生关系异化。赋予教师合理的惩戒权,既是教书育人需要,也是维护课堂教学秩序的必要。

记者翻阅相关资料时发现,早在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2021年开始执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则对教育惩戒权的实施范围和方式做出了明确规定。

《规则》指出,教师可以对违规违纪情节较轻的学生实施批评教育、做口头或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教室内站立一节课、课后教导等等惩戒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可以采取停课停学等处理方式。但《规则》同时强调,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不得侵犯学生人格尊严,不得因学生成绩好坏或个人情绪实施惩戒等。

关于教育惩戒权,网络上,网友观点不一,讨论到“嘴烫”。现实中,老师态度却出奇一致,都直言“烫手”。

一位有着30余年教龄的老师告诉记者,过去的教育观念是“不打不成才”“教不严,师之惰”,家长也支持老师“不听话就罚”。而现在的教育观念则更提倡“爱、理解和鼓励”,培养出来的孩子更独立、更自信,自尊心也更强。面对惩戒时,有学生会认为侵犯了他的权利,和老师针锋相对,心理素质差点的,又担心其做出伤己伤人的举动。“收手机跳楼,讲几句就自残,毕业后挥拳相向……虽然是极端个例,谁敢保证不发生?”在当下环境里,要课堂管理还是要学生安全,对众多老师而言,不难选择,“所以对于惩戒权,别人用我支持,我是能不用就不用。”

“当众批评孩子会伤其自尊心;抄作业是加重孩子负担;罚站则成了变相体罚……”采访中,有老师说,家长尊重孩子、关爱孩子、保护孩子,是人之常情,但有些家长“护犊子”过头,孩子被惩戒就是受“欺负”,轻则打电话或者微信找老师讨说法,重则上学校或主管部门投诉,“动辄就给你扣上师风师德不端的‘帽子’。”此外,有的家庭因工作生活原因或教育观念偏差,干脆对孩子放任自流,更有甚者说:“孩子上学就是让老师来教的,我能教好,还送学校干嘛!”学生在校内外缺乏统一的行为标准规范,导致教育惩戒低效或者无效化,“家长都不在乎,我们还何必操心呢。”

“如果因正常惩戒引发舆情,我们肯定先挨‘板子’。”“不怕老师伤心,就怕舆论伤校。”有老师直言不讳,面对某些扩大化举报,因害怕影响学校或地方声誉,学校和主管部门往往会让渡老师的部分正当权益来息事宁人,而当事老师为避免再次站上“风口浪尖”,通常只能选择“忍气吞声”。权责不对等的情况,让老师在行使惩戒权时更加畏首畏尾。

“一怕孩子反应过激;二怕家长越位缺位;三怕权益保障无力。”加上一些不良媒体或自媒体,通过断章取义、以偏概全的表达方式,“发些掐头去尾的视频上网。”故意制造家校对立,恶意夸大师生矛盾。种种因素叠加,促使部分教师宁愿“无为”,但求“无过”。

对此,家长和孩子们也反应不一。一位80后父亲表示,读书那会被罚站、罚抄、请家长是家常便饭,调皮时“手心免不了挨上几教鞭”,自己和父母都不觉得是什么事,如今回过头,还会感激老师当初的严厉。“现在独生子女多,家长舍不得管,又不准老师管,才有那些‘熊孩子’。”但他正读初中的孩子却表达了不同意见,“单独批评谈话、适当罚写罚站没问题,不过别当着全班同学批评,没面子。”“一点小事就叫家长的老师很没水平。”

“什么样的话算批评?什么样的话是辱骂?罚抄多少字算惩戒过度?违规违纪情节轻重怎么判定?”不少家长提出疑问,惩戒权的界限尺度由谁说了算?“规定越细越好,进一步厘清教育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的边界,按规矩办事,大家都无话可说。”此外,也有家长建议,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应配备录音录像设备、至少有两名老师在场等,同时畅通受惩戒学生的申诉申辩权,避免权力任性滥用。

“一视同仁”则是孩子们提到最多的词。“同样的违纪行为,成绩好的‘为所欲为’,不喜欢的惩罚‘加码’。”有孩子告诉记者,对于成绩较好或自己较喜欢的学生违反纪律时,有些老师会选择“视而不见”或者“轻描淡写”。而同样的违纪行为,却对成绩一般或自己不喜欢的学生“罪加一等”“小题大做”。他们认为只有同过同罚、过罚相当,才会让犯错的人心服口服。

此外,也有家长和学生提出,相较于看得见的教育惩戒,一些老师用嘲笑、挖苦、排斥、孤立等不易察觉的“冷暴力”对待学生,给孩子心理带来的伤害更大,更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

作者:肖庆宾编辑:胡迎赢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