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介中
岁月不居,时光如流。1954年4月22日至25日,凤凰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凤凰县揭开崭新一页。
70年来,凤凰县人大不负党和人民重托,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权利、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光辉历程中,留下了勤勉履职、不辱使命的铿锵脚步,谱写了该县人大工作的新篇章。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这70年,凤凰县人大不断夯实了各个时期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人大机关干部履职尽责的政治基础和思想基础,始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用党的政治理论和重要思想统领县乡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完善发展,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全面加强机关政治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坚强的党性原则,将党的政治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推动形成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人人讲政治、事事讲政治、时时讲政治、处处讲政治的良好局面。
始终认真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法律的权威,让宪法精神照亮人大工作。从1980年到2023年,组织执法检查450多次,检查范围涉及民族区域自治法、社会保险法等320多部法律法规。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有效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人大监督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
这70年,凤凰县人大共选举产生18届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89次,依法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508次,审议议题3566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紧盯全县重大事项,紧贴时代发展主题,依法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2996项,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增产节约运动、打击经济领域犯罪、落实现役军人优待金,到九十年代发展油桐油茶生产、做好独生子女户和两女户养老保险工作、发展民营经济、开展“二次创业”、企业体制改革,直至二十一世纪“四大带动战略”、教育布局调整、脱贫攻坚、绿色发展等,依法作出重大决议、决定880多项,在凤凰发展史上留下了深深印记,彰显了人大监督的实效和权威,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凤凰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奋力实干,有力促进了各个历史时期重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极大增强了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开展人大“六行”活动,推动了政府相关工作的开展。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3928件次,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人民群众的需求是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风向标和指南针。2020年,该县人大常委会在沱江镇首次开展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并于2021年实现17个乡镇民生实事票决制全覆盖,有力推动人大监督从“为民做主”转变为“由民做主”,从“事后监督”转变为“全程监督”。
凤凰县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19人,副县长70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1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76人,委员386人;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13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2人,选举县监察委主任4人;人大常委会聚焦任命人员的监督,正确行使任免权,依法决定任命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19名,副县长82名,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12名。实行了被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制度,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促进了被任命人员履职尽责、勤政为民。
坚持强化代表主体,代表活力全面迸发
这70年,凤凰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把代表培训作为提升代表素养和履职能力的有效抓手,通过集中学习、以会代训、专题辅导等多种方式,使各级人大代表熟悉掌握各个历史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履职程序和工作要求。
不断加强代表的管理与监督,确保代表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推行了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代表履职登记制度,探索了代表推荐连任和届中退出机制,以及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制度。2015年,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利用“凤凰县城区信息管理平台”,与纳入平台系统管理的65个单位、7个社区、24个乡镇进行对接,在全州8县市中率先建立“县人大联系群众电子工作室”,搭建了一条高科技“绿色通道”。当年7月,《中国人大》杂志社把凤凰县作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百县百乡行”采访活动首站,特派记者进行深度采访,将凤凰县人大“一室一家”网络建设经验推向全国。县十八届人大积极探索代表联络站建设,建成使用代表码、民生实事、代表督政等数字化应用场景,有效促进民意渠道的高效畅通,进一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走深走实。
共办理代表议案24件、代表意见建议3340件。就学就医、道路建设、人畜饮水、产业发展、社会治安等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意见建议逐步得到办理,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得到解决。
坚持与时俱进,自身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这70年,凤凰县人大不断加强机构建设,健全职能职责。自1980年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至今,县人大内设正科级机构有财经、环资、监察司法、农业农村、社会建设、民侨外事6个专委和1个人大常委会办公室、1个代工委。完善的工作机构为人大行权履职,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1981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立后,始终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始终认真落实各个历史时期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全面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
始终坚持总结完善、守正创新的原则,从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依法规范机关各项工作、健全“一府一委两院”接受监督机制等层面进行制度建设。目前,已经建立健全30多项制度,有效保障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