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
2024年,湘西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全州34个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11394件,办结10410件,审判执行质效逐步上升,谱写了“小法庭 大作用”新篇章。
高位统筹谋划部署有力
湘西法院坚持高位推动、靠前部署,持续推动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作为强基导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总体工作格局。
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州法院审判数据会商暨脱薄、“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
2024年年初,州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州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全州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建民说:“要通过抓实创建工作,优化司法职能发挥,结合辖区地域特色、文化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推动人民法庭整体工作高质量发展。”
该院成立了由院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创建办公室。出台《关于开展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的通知》等文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思路,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奠定组织制度基础,确保创建活动整体有序推进。
高效推进勇于创新有效
州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实地调研和现场指导工作机制,通过实地调研、建立沟通联络平台、现场指导等方式,明确重点培育对象和工作任务,找准“抓前端,治未病”的创建工作着力点,积极开展全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察看永顺县人民法院芙蓉人民法庭少年审判庭。
组织干警赴“枫桥经验”诞生地的浙江诸暨考察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视野,更好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助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立足工作实际,注重培育精通民族语言的法庭干警,推行“双语审判”,在尊重民族传统与习俗的基础上,用方便少数民族群众接受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挖掘法庭驻地的红色资源,让红色基因深度融入法庭干警精神血脉,激发主观能动性、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凤凰县人民法院吉信人民法庭通过法律与民俗的巧妙结合,处理一起涉苗族银饰退还的离婚纠纷。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强化创建工作协调汇报,争取各方关怀和指导,汇集多方力量形成创建合力和动力。2024年5月,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吴凌频到永顺县人民法院芙蓉人民法庭调研指导创建工作,详细了解“人大代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联动机制的运行情况。12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到永顺县河畔社区和芙蓉人民法庭诉前联调工作室,详细了解和合调解室解纷、“人大代表+五员”等工作情况。
高标创建履职担当有为
2024年2月,强冻雨灾害导致永顺县芙蓉镇某停车场车棚垮塌,致28辆汽车受损。芙蓉人民法庭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调解室和社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通过交调委协调保险公司,对所有车辆进行定损并及时组织调解。该次事故受损的车辆均得到妥善解决,没有一起纠纷诉至法院。这是芙蓉人民法庭按“1+5+N”工作机制成立景区调解室,就地化解涉旅纠纷众多场景的一个缩影。
凤凰县人民法院吉信人民法庭在处理一起涉及苗族银饰退还的离婚纠纷时,积极探索法律与民俗的和谐融合之道,主动邀请当地的苗族长老和民俗专家参与案件的调解,最终通过法律与民俗的巧妙结合,成功实现了双方的和解。
花垣县人民法院边城人民法庭化解“插花地”纠纷,图为纠纷联调现场。
花垣县人民法院边城人民法庭办理的因承包地界争议引发的纠纷中,双方承包地存在“插花地”(指两区之间没有明确归属的区域),导致双方积怨已深。边城人民法庭考虑到双方是不同省份的村民,风俗习惯存有差异,调解可能有难度。主动向边城镇报告,边城镇启动边区矛盾纠纷联调协作机制,组织涉事人及双方乡镇、法庭、司法所、所在村干部等代表进行联合调解,经依法多次调解,双方持续多年的积怨得以化解。边城人民法庭立足区位特点,不断探索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和实质化解的有效机制路径方法,在边区演绎了一则则生动的解纷故事。
湘西法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结合地域特点、人文民俗、社会关注等因素,不断探索切实有效、切实可行的方法路径,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风貌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持续加强专业法庭打造与特色审判建设,努力让枫桥式“小法庭”发挥司法服务“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