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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人丨里耶秦简中的“祠先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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卅二年三月丁丑朔丙申仓是佐狗杂出祠先农余彻

卅二年三月丁丑朔丙申仓是佐狗杂出祠先(农)余

卅二年三月丁丑朔丙申仓是佐狗杂出祠先余彻羊头

卅二年三月丁丑朔丙申仓是佐狗杂出祠先农余彻酒一斗半斗卖于城 

山里人

“以我齐明,与我牺羊,以社以方。琴瑟击鼓,以御田祖。”这是《诗经·小雅·甫田》描写春耕时节周王祭祀的场景。诗的大意是,人们用羊为祭品来祭祀神灵,通过琴瑟和击鼓来乞求上天,降下甘露,滋润土地,带来丰收。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自古以来便是中华民族表达对天地自然、祖先神明敬畏与感恩的重要方式。在出土的里耶秦简中就有相关祭祀记录,当时的秦王朝叫做“祠先农”。

众所周知,秦王朝是个“重农抑商”的王朝,为此,出台了很多类似的法律。比如对农业有各种扶持,制定完善的律法支持,种地种得好的人会有爵位奖励等等。这“祠先农”便是其中一项措施,通过祭祠先农,鼓励或处罚百姓耕种。

里耶秦简中,关于“祠先农”的记录有:“□盐四分升一以祠先农。”“卅二年三月丁丑朔丙申,仓是佐狗出黍米四斗以祠先农。”“卅二年三月丁丑朔丙申,仓是佐狗出祠先农余彻羊头一、足四卖于城旦赫,所取钱四□。”“律曰祠律。”等等。这些简牍,考古专家称其为“祠先农”简,目前所知的就有一百多枚。

“祠先农”简的出土表明,秦王朝存在管理宗教祭祀事务的法律《祠律》,秦代对社会宗教信仰的统制,奠定了以后历代政权管理宗教政策的基础。里耶秦简“祠先农”简还显示,秦王朝地方政府及官吏具有的宗教祭祀职能,也同样被历代政权所继承。这对我们加深认识秦汉宗教史及法制史无疑大有好处。

祠,《说文》中这样释义:“春祭曰祠,品物少,多文辞也。”《礼记·月令》载:“仲春之月祠不用牺牲,用圭璧及皮币。”而秦王朝以十月为岁首,在三月祭祀先农,这三月,即在立春之前。当然,这也是求得神灵保佑,在这一年之中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那么,“先农”指的是谁呢?先农,乃古代传说中最先教民耕种之人。《汉仪》曰:“春时东耕于藉田,引诗先农,则神农也。”先农,远古称帝社、王社,是传说中最先教民耕种的农神,或谓神农,或谓后稷,至秦汉时期始称先农。在以农为本的古代社会,农业的兴衰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繁荣与百姓的温饱。因此,祭祀先农,不仅是对先农的尊崇与缅怀,更是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美好心愿的寄托。

“祠先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遥远的先秦时期。据史书记载,商周时期,便已开始举行隆重的祭祀先农仪式。岁月流转,这一传统历经秦汉、唐宋、明清,一直延续至今,虽在形式和规模上有所变化,但其核心内涵始终未变。

从前面的“祠先农”简中我们得知,当时,秦王朝迁陵县是在每年的三月初举行“祀先农”。按其“律祠”,所有的官员都要参加,并要献出贡品。祭祀贡品有猪、羊,还有酒、盐、黍米等。其中,一位官吏献出盐0.41升,以作祭品;还有一位叫“狗”的管仓库官吏,献出黍米四斗,以祠先农。

我们依据里耶秦简的记录,可以展开如此的想象:每到祭祀之时,整个仪式庄严肃穆,充满了神圣的氛围。祭祀的场所选在迁陵县郊外事先准备好的先农坛,这里是专门为祭祀先农而设立的圣地。坛上供奉着先农的牌位,周围布置着精美的祭品和象征丰收的器具。为渲染春耕生产气氛,敦促百姓做好春耕准备工作,迁陵县令便在立春前一天,就派官吏到县城郊外的土地上,搭上一个茅草房,设下先农坛。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在大地上,祭祀的队伍便从迁陵县衙出发。一位叫“昌” 的县令身着礼服,率领百十文武官吏和当地百姓,缓缓前行。队伍中旌旗飘扬,鼓乐齐鸣,彰显着祭祀的庄严和对先农的敬重。到达先农坛后,祭祀仪式正式开始。首先是净手、上香,县令亲自点燃香烛,向先农的牌位虔诚地鞠躬行礼。接着,宣读祭文,祭文中表达了对先农的感恩之情,祈求先农保佑农业丰收、国家昌盛。然后,献上丰盛的祭品,有盐、酒、羊、猪、五谷等,这些都是当地人民辛勤劳作的成果,以此表达对先农的敬意。

祭祀活动之中,还有一项重要的环节——亲耕。县令亲自扶犁,跟随春牛之后,演试用牛犁地,以示开始春耕。县令扶犁耕地,以示对农业生产的重视。其他官吏们也纷纷效仿,参与到耕种之中。这一举动不仅激励百姓努力耕作,也传递出“农为天下之本”的理念。县令试犁后,人们将祭祀的物品抬起游行,提示人们新年开始,五谷待种,百业待兴,迎接大闹春耕生产开头日的到来,游完街巷后,回到街市中心,然后将祭祀物品卖掉。

在央视《简牍探中华》中,就呈现了迁陵县府卖祭品的场景,引来人们纷纷购买。祭祀先农完毕,迁陵县府还将祭品分发或者卖给百姓。“祠先农”简中的“余彻”,就是祭祀完后撤下来剩余的祭品。还是那位叫“狗”的管仓库官吏,当天就将撤下来剩余的祭品一个羊头、四条羊腿卖给了一位叫“赫”的修城民工,得钱四□。因简牍中“四”后面的字毁掉,据专家们推测,应为四十。那个时候每人每天的基本工资才八钱,四十钱相当于五天的工钱,一个羊头、四条羊腿也不便宜啊!

“祠先农”简中还出现了“卅五年六月祠穴”,这“穴”为何种神祇,史书上未有记载。据有关专家推测,这“穴”可能是猎神。《周礼·秋官·穴氏》云:“掌攻蛰兽,各以其物火之。”上古时期有职官穴氏,专用火来攻击捕获冬眠的猎物。还有“祠隄”,这“隄”可以滞遏挡水,可能是“水神”。另还有“泰牢祠二”,简牍中的“泰牢”即为太牢,应是祭祠高规格的祭品。《吕氏春秋·仲春纪》云:“三牲具曰太牢。”三牲指牛、羊、猪。“祠先农”简中还有祭祠所用的器皿记录,等等,都足以说明秦王朝对祭祀先农的高度重视。

春秋战国时期,国君、诸侯都兼有所谓“教主”的职责,负着以己之身替民众向天神行免灾患的责任。但是,那个时候各国有各国的神祇,谁也不能越界去祭神。然而,秦统一中国以后,就试图以秦的神祇来统一全国的神祇,这是秦《祠律》所起的作用之一。

秦王朝时,严禁私人非法祭祀活动。《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记载:秦昭王病重,有某村里百姓私宰牛为他祈祷,结果,这个村的里正和伍老被赀罚以甲盾。云梦秦简也有:“擅兴奇祠,赀二甲。”这其中的赀罚规定,可能是根据秦《祠律》而来。又有《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三十三年,禁不得祠。”这说明秦王朝禁止不合法的祭祀,也可能就是后世所谓的“淫祀”。

有专家学者研究认为,这批里耶秦简中的“祠先农”简应为校券,多为迁陵县府祭祠先农时准备和发售祭品的记录,上有经手人、监督人。根据“祠先农”简的记载,反映出祭祠是地方政府的官方行为,是法律规定的官吏职务行为。其中特别重要的是简牍中的“诸有祠”,“诸”为秦汉律条的发语词,此为律条无疑。简牍中还有“律曰祠律”的话语,由此可知秦王朝有专门处理宗教祭祀事务的法律,称为《祠律》,这是史料上从未见过的,将其与云梦秦简《法律答问》关于祠祭的条文结合起来,不但为秦律在已知律名的基础上添了新的律名,也为研究秦王朝宗教信仰实况及相关法律依据提供了佐证。

当然,“祠先农”的意义,远不止于一场简单的祭祀活动。它是对农业文明的传承和弘扬,让后人铭记祖先们在农业生产方面的智慧和辛勤付出。同时,它也促进了农业技术的交流和推广,推动了农业的发展。

在古代,农业是国家的经济命脉,“祠先农”的举行,能够激发百姓的耕种热情,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此外,“祠先农”还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它蕴含着中华民族对自然的敬畏、对劳动的尊重、对和谐共生的追求。在祭祀的过程中,人们感受到了人与自然的紧密联系,明白了只有顺应自然规律,辛勤劳作,才能收获丰硕的果实。

“祠先农”,这一古老而神圣的传统,将永远铭刻在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中,成为我们不断前行的精神动力。

作者:山里人编辑:胡迎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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