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跃强
野蛮与文明,就像孪生兄弟,量子纠缠一般,交织在一起。湘西古为蛮荒之地,其文明却生生不息,傲娇天下。诸如苗族赶秋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土家族过赶年等民族英雄文化,无不让人景仰。
就连学习雷锋精神,湘西也卓尔不凡。据不完全统计,光2024年,湘西州涌现出的“中国好人”就有5个,“湖南好人”就有9个。一人行善,万人可激。见义勇为也罢,爱岗敬业也罢,孝老爱亲也罢,诚实守信也罢,向上,向善,湘西的文明建设,算是一个“硬角色”。
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丝毫懈怠不得。湘西州经济发展相对欠发达,文明建设却可以引领风骚。所以,必须让文明“锋”行湘西大地。
文明“锋”行湘西,要内修于心。文明,应该是融入骨血的。司马迁《史记·项羽本纪》里有一个典故叫“沐猴而冠”,比喻猕猴戴着帽子装扮成人的情形。因为没有骨血里的文明,戴着帽子的猕猴还是猴子,不是人。要让文明融入骨血,不多读点书,不多走点路,不多想点问题,不多帮人点忙,是无法让自己通过修炼得到“真经”的。
文明“锋”行湘西,要外化于形。一座城市,既要装得下西装革履,又要容得了泥巴裤腿。阳春白雪也好,下里巴人也罢,只要是文明行为,都值得尊敬。既然是外化,这些“形”便不该有。我们不妨列出这“十大怪状”,请诸君慎之戒之。一是卖国叛国的。二是作奸犯科的。三是诽谤英烈的。四是忤逆不孝的。五是不讲诚信的。六是虐待动物的。七是把马路当成自家客厅的。八是如厕不及时冲水的。九是乱丢烟头的。十是随地吐痰的。
春雷阵阵,春风习习。三月,正是文明建设好时节。让我们内修于心,外化于形,让文明“锋”行湘西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