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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经营不能仅靠“凭良心”——动“真”格系列评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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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衡

每年“3·15”,保护消费者权益都是备受关注的话题。长久以来,在消费市场中,我们常听闻呼吁商家“凭良心”经营,可事实证明,仅靠商家的“良心发现”来保障消费者权益,犹如沙上建塔,根基不稳。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众多话题中,“立法”广受关注。据《人民日报》报道,日前,湖南湘乡一位82岁的老人作为一名消费者,他把自己的建议写在烟盒上,被地方立法机关采纳,写进了食品安全条例当中。这一事例,生动展现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关键路径——以法治之力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屏障。

只有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其不断从各方面取代“凭良心”的不可靠,才能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提升消费者的信心、激发消费市场的活力,让消费为经济发展注入更多动力。

在立法上,需广泛征求广大消费者的意见。消费者作为市场交易的直接参与者,最能切身体会到消费环节中的痛点与问题。广泛吸纳他们的声音,能让法律更精准地瞄准权益侵害的靶心。例如在电商领域,消费者在退换货、隐私保护等方面遭遇诸多困扰,将这些诉求融入立法,能使法律更贴合实际需求,为消费者撑起“保护伞”。

其次,要牢牢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商家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这不是对商家的无端约束,而是保障市场健康有序的必然要求。一些不良商家为逐利而罔顾法律,生产销售劣质产品,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只有让法律的威严成为高悬的利剑,促使商家不敢、不能、不想违法,才能净化市场环境。

最后,还要进一步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依法维权的浓厚氛围。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只“3·15”,更要“365”。执法部门不仅要严格执法,还需加强普法教育,创新宣传方式,让消费者熟知自身权益及维权途径,让商家明白违法的严重后果,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对执法部门的监督。如此,消费者才能更勇敢地维护自身权益,商家也会在法律与舆论的双重约束下规范经营。

作者:张衡编辑:胡迎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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