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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6日

湘西鹤盛公司残次、废弃烟草专卖品销毁、销售公告

各供应商:

我公司因业务需要,须对2017-2018烤季所产生的残次、废弃烟草专卖品粉碎销售,欢迎贵单位参加该项目报价。

一、资质要求及购买条件:

1、单位资质要求:一般纳税人、独立法人,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2、购买条件:合同签订前需交纳壹万元保证金,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二、销毁、销售内容:

1、销毁、销售的废弃专卖品数量及销毁方式

废弃烟梗、废弃烟末(大于40目)、霉变烟叶、保养产生废弃物预计为1000吨,最终需粉碎数量以甲方委托粉碎的实际数量为准。销毁方式:粉碎至40目以下。

2、销毁地点

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区域内。

3、销毁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至8月30日。

4、废弃烟草专卖品销毁、销售要求

(1)甲方仅提供粉碎场地,用电、用水按实际使用量收费,乙方负责粉碎设备安装拆除、人员、转运、废弃烟草专卖品毁形及以上工作过程中的一切事宜。

(2)乙方负责将粉碎设备拖运至甲方厂内,经甲方、湘西州烟草专卖局内管办认可后,乙方对甲方交其处理的废弃烟草专卖品进行粉碎,并保证经粉碎后,小于40目,使其无法用于制作烟丝等烟草制品。

(3)乙方在受托销毁废弃烟草专卖品过程中,应自觉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乙方承诺将粉碎后小于40目的废弃物只用于制作肥料,不得通过任何技术手段或工艺方法提取废弃烟草专卖品中含有的烟碱和焦油成分,否则后果自负。

(5)乙方应当在其生产区域亲自对废弃烟草专卖品销毁,不得擅自变更销毁地点或转托他人销毁。

(6)乙方负责将小于40目的废弃烟草专卖品从甲方到乙方生产区的运输及装卸车。

三、报价说明:

1、如对所销毁、销售品有特别要求的可在备注栏予以说明。

2、报价必须密封盖章(或手印)。

3、报价方自行负责将粉碎设备拖运至甲方厂内,其生产所需人员、装车人员、运输及其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报价方承担,报价方运输车辆及人员必须遵守我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车辆及其人员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即所有保险等均需齐全)。

5、报价方在报价单中需承诺,是否响应我公司要求将粉碎后小于40目的废弃物只用于制作肥料,不得通过任何技术手段或工艺方法提取废弃烟草专卖品中含有的烟碱和焦油成分,如承诺了但未响应,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4、未按要求提供的报价资料一律视为无效。

四、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内容

1、单位报价应提供其资质(含工商、税务、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报价函(所有报价文件一式两份):

单位报价文件应加盖公司公章,其中报价函应加盖公司财务章。

五、评议方法

1、由我公司组织人员与各购买方进行谈判,以抽签的顺序,各购买方可在报价拆封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

2、原则上采取最高价中选。

3、我公司保留各类销毁、销售货物数量的权利。

六、评议结果

1、评议结果确定后,当场宣布中选结果及其数量。

2、中选方根据我公司指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

3、报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七、合同授予

1、中选方即为合同授予单位。

八、合同价格采用方式:

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九、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统一包干价。

2、结算时间:先付预付款,按实结算。

3、数量:以实际发货数量为准。

十、报价截止日期:2017年11月9日下午4时00分

1、谈判时间: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

2、谈判地点: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再另行通知)

3、投标文件应用文件袋装好并封口,并盖章或盖印(可邮寄),逾期不受理。

4、联系人:余兴权

传 真:0743-8552442

手 机:13789338333

邮寄地址:湖南省吉首市雅溪,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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