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彭春芳)11月1日至7日,保靖县教育督导室相关人员深入该县大妥中心小学幼儿园等14所城乡公、民办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本次评估采取园长陈述答辩、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和数据统计等方式进行。对督导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等级的幼儿园将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对评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幼儿园责令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幼儿园,不予通过年检,降低级类,取消园长评优评先资格;对办园行为严重违规、办园条件达不到标准、管理严重不到位的幼儿园,吊销营业执照,并依法追究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责任。通过督导评估,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