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 庆 通讯员 向发鹏 ) 连日来,永顺县食药工质局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和药品批发企业及药品生产企业 “两票制”(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包括药品批发(配送)企业销售到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是否执行“两票制”;公立医疗机构是否对采购药品票据进行审核,是否向药品批发(配送)企业索取药品生产企业销售发票复印件,是否违反“两票制”规定擅自采购药品,对急抢救药品、临床短缺以及低价药品是否履行监测报批程序等。目前,共检查县级医疗机构6家、乡镇卫生院45家、药品生产企业1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经检,该县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10月1日起均已初步执行“两票制”,同时也存在索票(证)不严、“两票制”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执法人员对“两票制”落实不到位的7家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改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