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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6日

州人民医院对建档立卡户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本报讯(记者 彭 博 通讯员 高 翔)近日,州人民医院为贯彻落实健康扶贫工程,对住院的建档立卡户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另外,政策范围外费用医院给予减免10%,并对患消化道肿瘤(限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限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限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4类9种疾病的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医院对其个人自负部分给予50%的减免。

据州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建档立卡户到州人民医院住院,先到住院部确认建档立卡户身份后,随即签署“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住院部不收取住院预交金,各临床科室在住院治疗期间也不催收医疗费用,出院时再结清个人承担的住院费用。外伤、生育建档立卡户病人,需全额结账后回各县城乡医保局报销。吉首市外伤病人全额交费待医保局审批后在医保窗口办理结算,生育病人直接在院内一站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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