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继东 通讯员 陈民爱)11月20日,吉首市总工会再次为该市35名困难职工每人发放600至2000元不等的救助金,共计5.24万元。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市总工会累计发放救助金46.14万元,救助困难职工逾500人次,切实帮助广大职工解决生活困难、因病致困等难题。
在困难职工求助工作中,吉首市总工会把好“三关”,确保每一分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困难职工身上:严把困难档案审核关:对上报的困难职工档案,通过认真核实基层工会调查意见、计算家庭收支情况、核查固定资产情况等,确保申报的真实性;严把救助标准确定关:根据提供的住院发票、报销凭证、疾病诊断书等困难证明材料,结合调查了解的家庭实际情况,按照合规、合理、合情原则,拟定出帮扶建议金额,再提交单位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把帮扶资金发放关: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设立中央专项帮扶资金专户,且所有帮扶资金统一通过困难职工本人银行卡和存折发放,有效保证了资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