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焱华 杨 涛)“县里政策真的好,现在我儿子吃药的费用都有补助。”12月7日,在泸溪县浦市镇中塘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王某某的母亲拿到1000元的贫困人口特殊慢性病救助金后这样说。王某某患精神分裂症,常年在家靠服用药物缓解病情,给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
今年来,泸溪以全面落实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要求为总体目标,推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模式,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90%以上,对特别困难的实施全额救助。
为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疾病患者门诊治疗费用负担,今年7月,泸溪县出台了《泸溪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殊慢性疾病患者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州首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殊慢性病患者门诊专项救助,通过县财政整合筹措、社会力量捐助共470余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尿毒症、癌症病等15种特殊慢性病的门诊救助,在城乡医保中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补助的基础上增补500至1000元,两项补助费用每人每年可达1500至6000元。同时,全面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率均达100%。
截至目前,泸溪已累计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殊慢性病患者539人次,发放专项救助金47.03万元,并通过“一站式”服务,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1329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达1585.43万元,实际补偿率均达到了90%以上,对特别困难户住院费用予以全额救助,有效遏制了“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