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楚怡 通讯员 廖梦军 杨昌刚)4月3日,泸溪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生态环境检察部门与泸溪县林业局、泸溪县森林公安局深入该县防火及公益林保护重点监督乡镇浦市镇,对清明节期间防火及公益林保护进行监督宣传。
在浦市镇,检察干警深入该镇重点监控火灾频发区域,提醒村民注意用火安全、提高防火意识,发放防火宣传单,全面排查该镇重点路口、人口密集区和扫墓集中区有无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警示牌、宣传栏,镇政府防火工作制度是否落实,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督促乡镇一定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内部防范措施,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今年来,泸溪县检察院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引,立足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提升对生态环境领域保护监督实效,积极履行生态检察职能,办理涉林刑事案件2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2件,涉及生态的公益诉讼案件6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涉及生态环境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2件。在清明节期间,泸溪县检察院积极倡导“文明祭祖,平安清明”,为泸溪县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