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再兴 通讯员 陈 曦)拖欠他人劳动报酬数年不还,石某国等人当起了“老赖”。日前,花垣县法院穷尽各种措施为群众讨薪,取得良好效果。
石某国2008年和其侄子石某波合伙在花垣矿区修建选矿厂,直至2010年9月23日仍拖欠王某州等5人劳动报酬工资共5.25万元。因多次催取未果后,王某州等人将石某国、石某波等诉至花垣县法院。
去年6月29日,花垣县法院作出判决:被告石某国、石某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王某州、杨某弟、王某学、王某文、彭某金劳务报酬5.25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判决履行,王某州等5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中,该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多次找到石某国、石某波,但2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在穷尽查控措施后,法院对石某国、石某波2人进行信用惩戒,将他们纳入失信被执行黑名单库予以公开曝光,被执行人仍不履行判决。
今年10月31日,根据被执行人违反财产申报制度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情节,执行人员决定对石某国、石某波2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两人这才慌了神,赶紧筹集资金。在执行法官主持下,石某国2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了欠薪,全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