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职贤
俗话说“书非借不能读”,对我来说,书非借不能抄。当年,从小学到高中,我都抄过不少书,现在回想起来,抄书对提高我的文学素养,提供了莫大的帮助。
彼时家里穷,没钱买书,只能向家境稍好的同学借书看,只要觉得好看的、感兴趣的,比如童话故事、长篇小说、散文集、诗歌集之类,都会借来看。看完往往觉得不够尽兴,一旦还给人家,心里空荡荡的,正如看上一件非常漂亮的衣服,才借来穿了几天,又不得不脱下来,还给人家,内心除了不甘,更多的是无奈。
一天晚上,我做完作业,像往常一样读借来的《安徒生童话故事》,全书几十个故事,比如《丑小鸭》《海的女儿》《皇帝的新装》《卖火柴的小女孩》《夜莺》和《豌豆上的公主》等,十万余字,故事十分精彩,牢牢地吸引着我一鼓作气地读下去,为主人公之喜而喜,为主人公之悲而悲,看了一篇又一篇。突然想到,书看完了就要还给人家,心里多么不舍,如果可能,我愿意视为永久的珍藏,一有空就拿出来读一读,可是,书是人家的,这不过是一厢情愿的奢望罢了。进而想到,记得老师说过,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抄书的效果远非单纯的阅读可比,再说,如果把这本书抄下来,无异于拥有了这本书,岂非两全其美?
说干就干,买不起笔记本,我就找来一大摞旧作业本,这些作业本的反面都没有写过字,正好可以“废物”利用。
从第二天起,我一有空就抄书,每个钟头可以抄一千五百字左右,每天抄2-3篇,抄时凝神专注,尽量不抄错字词和标点符号,如果抄错,马上改正,一边抄一边念,一边念一边抄,抄累了,站起来活动一下手脚,接着抄。每抄完一个故事,都有一种莫大的成就感和满足感从心里溢出来。一个多月时间过去了,终于抄完全书。
我抄的第二本书是长篇小说《鲁滨孙漂流记》,全书24万余字,我每天抄几千字,连续抄了近两个月。接着抄第三本《伊索寓言》,第四本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
每抄一本书,书本的故事内容和情节均镌刻在脑海里,一些好词好句也熟稔于心,我开始学以致用,将好词好句灵活运用于作文中,总能得到老师好评,获得高分,我想,这一切,都归功于抄书的习惯,如果只是单纯阅读,哪怕看上两三遍,也达不到这种效果。
读中学后,鉴于时间和精力有限,抄书时,不再整本抄,而是有选择性地抄,一般只抄几百字乃至一千字左右的散文诗、诗歌、随笔、小说等短小的名家文章,抄在通过节衣缩食才购得的日记本上。每抄完一篇文章,都会在文章的周围,用彩色笔勾勒一些小花小草的图案作为装饰,类似手抄报,乍一看,漂亮极了。一有空,就拿出来读一读。对于好词好句,或者特意将字体加粗,或者用不同颜色的笔书写,或者在文字下面划上波浪线。在我看来,手写体比印刷体看起来更舒服,更吸引人,毕竟,本子上的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符号,都是心血的结晶,都烙上了感情的印记。当然视若珍宝,越看越喜欢、越珍惜。
一些小伙伴到我家玩,看到我的笔记本,都会拿来一读为快,有的甚至会借去一阅。
至今我仍保存着好几本手抄本,权当保存一段亲近文字的心路历程和一些难忘的人生片段,为未来增添一缕心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