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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6日

花垣启动大病保险补偿工作

本报讯(陈思亮 游志鹏)11月28日,花垣县职工大病保险及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正式启动,花垣县凡是符合条件人员可到大病保险服务窗口办理。

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补偿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推行大病保险,将有效提高对参保人员大病的保障水平,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18年10月24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下文,将17种抗癌药新纳入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018年1月1日以来,已参保并且按规定享受待遇的职工和居民,发生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后,应及时按规定持补偿所需材料,就近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大病保险服务窗口办理大病补偿事宜。

针对目前窗口人员工作繁重,前来报账群众因资料准备不齐,导致来回奔波于医院和报账窗口等情况。花垣县医保局提醒,居民大病补偿所需材料包括,参保人医保卡、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委托及代办身份证复印件)、医院原始发票门诊正规发票(医院盖章)、近年二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书、近两年疾病确诊相关检查资料(如CT、B超、化验单)、本人本地农业银行卡复印件。职工大病个人申请资料包括,特殊病种的申请报告、患者单位证明、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申请病种相关的各项检查报告单复印件、病史资料复印件(门诊或出入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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