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今年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发布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吹响了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号角。作为代表人民利益的人大代表,应当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履行好代表职责,推动本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
带头学习宣传,为乡村振兴助势。各级人大代表要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阶段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各级人大代表要以学习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己任,带头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学习文件文本,学通弄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总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具体工作有针对性的学习,做到学以致用、推动工作。要配合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搞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宣传工作,勇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宣传者。积极发挥代表自身素质特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手机微信等新媒体,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快更好地了解乡村振兴战略,让党的重大方针政策落地生根,努力营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良好氛围。
密切联系群众,为乡村振兴鼓劲。密切联系群众是人大代表履职尽责、为民代言的最大优势。各级人大代表在思想上,要主动当好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行动上,要深入群众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忧,经常性的听取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群众对乡村振兴的真实呼声和企求,帮助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在抓落实上,要把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新困难、新要求、新期盼,整理形成比较系统的有条理性的意见建议,向有关机关提交,督促承办机关抓好落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能落实。在发挥代表模范带头作用上,发挥部分代表是乡村发展“能人”、产业“大户”的优势,鼓励引导代表带头创业,带领群众投身到乡村振兴战略。
参加视察调研,为乡村振兴助力。积极参加各级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等履职活动,是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各级人大代表要增强履职意识,珍惜履职机会。对于统一组织视察、专题调研等履职活动,应当安排好本人的生产和工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做好相关准备,认真参加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地开展好乡村振兴视察和调研,坚持察实情、听实话、说真情、汇民智。既尊重基层创新精神,充分肯定和宣传推介乡村振兴先进经验,又重视听取和反映基层乡村振兴存在的困难问题,帮助出主意想办法,排忧解难。要形成高质量的代表视察和调研报告。报告要客观反映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的主要情况、做法成效、困难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要符合实际,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前瞻性,避免一哄而上搞一刀切,防止形式主义和搞形象工程。注重视察和调研报告成果运用,一方面加强宣传推介乡村振兴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另一方面为本地区有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决策参考。
创新代表工作,为乡村振兴添彩。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做好代表工作是保障代表执行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性工作。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站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紧扣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个重大决策部署,创新代表工作,组织引导代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执行代表职务,为本地区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增光添彩。要突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切实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和代表之家建设,强化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人大代表履职的基础保障,确保代表履职平台经常性制度化的有效运行。要健全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机制,保障代表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改善代表履职条件,优化代表履职环境,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激发广大代表履职活力。要创新代表履职活动。在代表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励争创优秀代表和优秀代表小组。切实开展“我为乡村振兴献一策”、人大代表乡风文明行、乡村振兴模范代表等主题活动,组织召开优秀人大代表履职经验报告会,汇编《优秀人大代表履职风采录》,更好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汇聚各级人大代表助推实施乡村振兴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