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 域)12月22日,笔者从龙山县相关部门了解到,为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龙山县出台了《龙山县行政权力清单》、《龙山县各单位责任清单》、《龙山县企业投资负面清单》、《龙山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清楚地给职能部门划定权力界限。
按照职权划定的原则,该县编办牵头组织35个职能部门,拟定出了“权力清单”共2938项。其中:行政许可245项、行政处罚1712项、行政强制134项、行政征收31项、行政给付40项、行政检查312项、行政确认117项、行政奖励18项、行政裁决4项、审核转报10项,其他行政权力315项。规定各部门行使权力、开展服务只能在“权力清单”范围内,不能逾越。
该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牵头,拟定了“责任清单”,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义务。涉及40个部门,共3277项。其中:部门主要职责523项、具体工作事项2139项、与其他相关部门职责边界257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58项。
该县发改局牵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企业开办、市场准入的751项“负面清单”。其中:限制准入类300项,禁止准入类451项。凡是清单上列出的事项,就不允许审批和办理。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没有列入负面清单的事项都可以依法依规的审批和办理。
将“权力清单”中532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确定为“政务服务事项”。其中:公共服务91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确认53项、行政许可256项、行政征收6项、其他行政权力104项,审核转报9项。
该县要求,各县直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属地管理)的权力事项,切实做到“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并且,要求各县直相关单位要根据清单内容认真梳理服务事项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适时减少相关证明材料。
据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自11月1日,公布“四个清单”以来,没有接到一起企业的相关投诉,人民群众办事明显简化、便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