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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2日

改革铺就健康路

——吉首市卫计委和计划生育事业40年发展侧记

荣 誉

州委常委、吉首市委书记刘珍瑜(右二)检查指导农村育龄妇女“两癌”筛查(资料图)。

在国际护士节开展业务咨询服务。

为65岁以上农村群众开展免费体检。

医务工作者在市火车站开展流动人口卫生知识宣传。

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吉首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省委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和州委“542”发展思路,全市上下同心同德、协力拼搏,医疗卫生重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市、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初步形成,人口素质、人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谱写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壮丽篇章。

强化保障,事业踏上新台阶

吉首市把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纳入了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工作成效成为对该市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该市市委、市政府把统筹解决卫生计生问题与解决民生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全面促进卫生计生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持续发展。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该市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都及时进行了研究并予以解决。

落实责任,工作开创新局面

吉首市、乡、村疫情信息报告网络逐步健全,严格执行疫情监测、报告制度,不断提高疫情监测信息管理整体水平。艾滋病、结核病和其他重大疾病的防治持续强化,每月组织人员对宾馆、发廊、洗浴等地点高危人群和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扎实开展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管理,各种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均达95%以上。传染病总发病率由改革开放前的1965.48/10万,下降到666.42/10万。1996年消灭丝虫病,1990年消灭疟疾,1998年消灭碘缺乏病和麻风病,两次获评省结核病控制项目先进单位。2017年,吉首市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核,成功创建县级乙等疾控机构,标志着该市卫生工作翻开新篇章。

1996年至1999年,吉首市连续三年遭受洪涝灾害,该市卫生部门及时抽调医务人员组成救灾防病工作队,对被洪水污染的重灾区及水井进行消毒,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1994年和1998年,吉首市先后出现两次“二号病”暴发流行。吉首市政府精心组织,按照“早、小、严、实”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消毒、隔离、治疗措施,控制疫情流行。

2003年初“非典”疫情爆发后,成立以市委书记负总责,市长任总指挥,8名市级领导为副指挥长的“非典”防治工作总指挥部,下设一室七组。吉首市政府拨付防治专项经费145万元,购置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设立14个留观所和发热门诊,组织3837人参与疫情排查,排查各类人员80多万人次,实现了将“非典”拒之于市门之外的目标。吉首市卫生局获省、州授予“防治‘非典’先进集体”称号。

紧跟形势,国策落实显成效

近年来,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逐步调整完善,吉首市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从人口数量控制转向优化人口素质、服务育龄群众。职能部门制定落实了简化流程、服务上门的便民措施,积极推进生育证制度改革,开展网上办证。以媒体栏目、文艺汇演、集中咨询、走访慰问等方式多方位宣传人口政策。全面落实免费服务制度,切实保障育龄群众享受免费的孕环情监测、避孕药具、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效保护育龄群众身心健康,控制了政策外生育。将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鉴定扶助、生殖道感染干预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范畴。

吉首市探索创新社会服务管理模式,与30多个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重点县市区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协作协议书》。充分借助网格化管理成果,以社区、市场、楼栋为单位,逐人逐项采录流动人口信息数据;以峒河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的全州首家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为基地,实现预防接种工作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实现计划生育办证、孕妇检查、婴儿出生上报、儿童疫苗接种、儿童保健一条龙服务。

改革开放前吉首市妇幼保健机构不全,妇保人员偏少,医疗仪器设备不配套,难以群众需求。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该市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和儿童妇幼公共卫生项目为重点,全面加强市、乡、村三级保健网络建设,认真落实妇幼保健各项目标和措施,妇女和儿童系统管理逐步规范。产后出血、产褥热、孕高症、儿童肺炎、佝偻病、营养不良等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工作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明显降低。农村住院分娩率由10%左右提高到98.1%,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由1.4‰到近年无病例发生。吉首市人口计生工作得到上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获评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全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市、全国人口计生系统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计生协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优秀单位,在湘西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完善机制,民生事业大升温

不折不扣落实各级优抚政策。吉首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吉首市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梳理整合了各人口计生综治部门对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就学就业等方面对计生家庭给予倾斜,对各级利导政策进行提标扩面。2014年起在上级财政补助基础上,市财政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每人每年增发1200元,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每人每年增发1200元,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独生子女本人每人每年发放1200元。市财政全额补贴农村两女户、独生子女户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补贴额从最初的20余万元提高到2018年的280余万元。市级财政累计投入利益导向资金超过1300万元。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将党和政府的心意带给了广大计生家庭,体现了国策的温度。

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推进。2005年,吉首市被纳入湖南省第三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点县(市)之一。市委、市政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乡入户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该市参合率由2006年的77.22%提高到2016年的98.64%,连续四年位居全州第一。十年来新农合共补偿30余万人次,补偿金额超过2亿元,吉首市新农合管理中心被评为吉首市新农合工作先进集体。按照国家、省、州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要求,吉首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于2017年改组为吉首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推行医保制度改革,推出按病种付费改革政策,进一步降低医保患者的经济负担。

公共卫生基础建设日趋完善。40年来,9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先后翻修,4个乡镇卫生院整体搬迁,新建和扩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吉首市人民医院投资8488.8万元,新修门诊综合大楼,建筑面积45880多平方米,比改革开放前增加43927平方米。近五年,投资1.087亿元实施11个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完成47所村卫生室、5所卫生院建设,花200余万元为乡镇卫生院添置了B超、生化分析仪、制氧机等医疗设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院容院貌、就医和工作环境焕然一新。

医改工作稳步推进。稳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出台《吉首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吉首市人民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启动了公立医院改革,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强化医保支付、政府投入等措施破除“以药补医”。严格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该市13个乡镇卫生院、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9个村卫生室全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该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全部在湘西州三明药品限价采购平台进行采购,药款由医保中心统一支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网采购率达100%、集中支付率达100%,基本药品的价格比医改前平均下降30%。

健康扶贫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吉首市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千方百计筹资配足健康扶贫资金。经城乡医保基金、民政医疗救助金、财政兜底资金等多方筹资,统筹建立全市健康扶贫资金专户。将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贫困患者全部纳入民政及各类慈善救助范围。经基本医疗补偿、大病保险报销、民政医疗救助后,实际报销比例仍未达到80%的,差额部分由财政进行兜底。

两年来,吉首市建档立卡户患者住院16256人次,实际报销比例达86%,建档立卡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有效减轻。年初的湖南省健康扶贫考评结果中,吉首市排名全省第二,工作经验在全省健康扶贫工作推进会上得到推介。

成绩属于过去,奋斗造就未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吉首市广大卫计干部职工决心围绕“武陵山片区文化旅游中心城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目标,积极参与、推动项目兴市、改革兴市、实干兴市,主动适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新常态,奋力投身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

吉首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事记

童光丽 整理

1953年5月,吉首县妇女婴幼儿保健站成立。

1957年9月,吉首县人民卫生院改为吉首县卫生防疫站。

1982年8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11月,吉首文卫科与吉首县卫生局合并,成立吉首市卫生局。吉首县卫生防疫站与吉首镇卫生防疫站合并,成立吉首市卫生防疫站。吉首县妇幼保健站更名为吉首市妇幼保健站。

1986年,经上级同意,吉首市人民政府撤销市计划生育办公室,设立吉首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先后更名为吉首市计划生育局、吉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00年3月,吉首市药检所、药政股从吉首市卫生局划出,另组建吉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3年初“非典”疫情爆发后,成立以市委书记负总责,市长任总指挥,8名市级领导为副指挥长的“非典”防治工作总指挥部,下设一室七组。投入145万元,排查80余万人次,该市排查覆盖面100%,实现了将“非典”拒之于市门之外的目标。

2005年10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精神,撤销吉首市卫生防疫站,设立吉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吉首市卫生监督所。被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委、国家人口计生委等十部委评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县市区”。

2006年1月,成立吉首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在全市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当年农民参合率达84%。

2007年4月,吉首市妇幼保健站改为吉首市妇幼保健所。

2007年下半年,设立峒河、镇溪、乾州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1年4月,吉首市妇幼保健所改为吉首市妇幼保健院。

2015年11月,按照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工作相关部署,吉首市卫生局、吉首市人口计生局合并,成立吉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吉首市卫生监督所与吉首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局合并为吉首市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吉首市妇幼保健院与吉首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合并为吉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两者仍为吉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级机构。

2016年9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工作相关部署,吉首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划归吉首市人社局管理。

2016年12月,由吉首市卫生计生局牵头组织,成功创建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

2017年,吉首市成功创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在全省健康扶贫考评中排名第二。吉首市疾控中心成功创建县级乙等疾控机构。

本版图片由吉首市卫计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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