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国锋)笔者从龙山县财政局了解到,为创新政策性农业保险投入机制,减轻财政补贴支付压力,龙山县于2018年开始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无赔款优待”政策。
农业保险“无赔款优待”政策在以下三个方面实现了农业保险减免的零突破:对水稻、玉米保险、油菜等种植业保险2017年度由县级财政负担20%的保费补贴,调整为县级财政承担5%保费补贴,农户承担15%保费补贴,并由承保机构对2017年无赔款的农户,承保机构减免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中农户应承担的15%保费;能繁母猪、育肥猪、公益林、商品林、能繁母牛、柑橘等保险,上年度无赔款的农户,由承保机构减免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中农户应承担的15%保费;根据龙山县实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百合、山羊产业的补贴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上年度无赔款的农户,由承保机构减免本年度农户应缴纳的保费补贴。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无赔款优待”政策,可以让保险公司更多的让利于农户,同时也让更多农户主动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农业农村各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