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滕友兰)2018年12月28日开始,凤凰县城区景区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县城区开展犬只饲养专项整治,对敞放犬只、无主流浪犬或有疑似狂犬病症状的犬只,一律予以强制捕捉或捕杀;对未拴养或圈养的犬只,一律视同无主流浪犬予以处理。
据了解,2018年12月25日至27日,该局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联合城区各社区和周边各村委,深入各商铺、居民、村民家中,开展犬只饲养专项整治宣传,张贴告知书、发放《关于集中开展犬只饲养专项整治的告知》宣传单,明确告知了城区养犬的各项规定及整治通知。共发放宣传单3000份,深入各社区和村寨张贴公示30余张。
专项整治中, 该局广泛呼吁:争做文明养犬人,创建人犬和谐的美好家园。广大市民应从我做起,从身边养犬小事做起,共同努力为创“5A”景区和建设美丽开放幸福新凤凰,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