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亮
加强行政出庭应诉工作,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近期,笔者参加了州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行政审判监督工作,了解到近三年来全州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37%,出庭率不高,“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的现象比较普遍。笔者认为可从提高认识、健全机制、应诉能力、强化宣传等方面着手,提高行政出庭应诉工作水平,推进法治湘西建设。
充分认识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性。加强行政出庭应诉工作是政治要求。行政出庭应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的内在要求。加强行政出庭应诉工作是法律要求。新的《行政诉讼法》及《行诉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法律制度,体现了法律对于行政机关应诉的要求,也体现了行政纠纷实质化解的立法宗旨。加强行政出庭应诉工作是人民要求。破解“民告官不见官”的困境,有利于当庭查明案情、保护诉权、公正裁判,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加强行政出庭应诉工作是现实需要。当前地方行政出庭率不高的问题比较普遍,反映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亟须给予补齐和加强。
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健全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是规范有效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的重要制度保障。要建立行政机关支持配合人民法院行政审理工作机制,尊重人民法院依法登记立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权,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做好答辩举证工作,履行出庭应诉职责,配合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要完善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畅通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定期交流渠道,积极就应诉准备、法律适用、争议化解等问题进行协调联系和交流,共同提升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水平。要健全行政应诉监督管理考核机制。定期督促检查各地方行政应诉职责落实情况,建立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应诉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情况纳入政府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内容,增强工作考核的制度化和约束力。
突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是抓住法治建设的“关键少数”,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示范引领作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支撑。要抓好集中培训。把行政应诉培训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每年定期开展集中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学习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和行政出庭应诉知识,提高应诉能力。要抓好案例研讨学习。案例是最好的法治教科书。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重大行政案例的研讨学习活动,邀请法官、法律专家、部门业务骨干等共同研讨行政典型案例,增强法治意识,提升应诉水平。要抓好旁听庭审。组织行政机关负责同志分批次参加行政案件旁听庭审活动,熟悉法院庭审程序和庭审规定,既增长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又接受教育、反躬自省,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宣传。行政审判宣传工作,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发挥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在开展普法方面的特点和优势,深度挖掘行政审判普法价值,突出释法普法,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精神,彰显法治力量。要有针对性地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行政相对人进行行政审判工作的宣传,增强他们对行政审判工作的了解、理解、配合和支持。要通过庭审直播、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邀请旁听庭审、送法活动等多种方式,利用传统媒体和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优势,广泛开展行政审判宣传及以案释法工作,营造全社会对行政审判工作的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