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继东)1月30日,吉首市发改部门发出通知:春节期间,该市出租车运行价格每车次在原基础上上浮5元。
该市出租车运行价格春节期间加价时间为:从2019年2月4日零时起至2月7日24时止(农历腊月三十至正月初三),共计4天。2月8日(正月初四)恢复原价;加价幅度为:每车次在原营运价格基础上加收5元。
据了解,为确保市民出行方便,考虑到春节期间吉首市广大出租车司机上路载客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周边市、县地区的价格水平,该市发改部门决定在春节假期的4天时间里允许该市出租车营运适当加价。
接此通知后,该市道路运管所及时告知并要求各出租车公司、出租车经营业主或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通知规定,严禁提前或延长加价时间,同时做好乘客的宣传解释工作。对于乱涨价的驾驶员,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从严查处(投诉电话:851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