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陈生真 通讯员 张 进)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防止暂扣报废车辆回流社会,形成新的交通安全隐患,日前,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暂扣在冲木林停车场内3000辆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进行了集中销毁处置。
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由市财政部门监督,依法对暂扣在冲木林停车场内经公告仍逾期未接受处理的3000辆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进行了信息核对,将处置车辆的发动机号、车架号、车牌号码逐一照相备案,对拆解、拉运等环节进行现场监督,登记入册,移交吉首市财政局并由吉首市纪委审核通过后,依法集中销毁处置,其中6台小车公开拍卖,2994辆车依法拆解报废。
交警温馨提示:请各位驾驶员朋友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如果有交通违法请及时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