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阙志明 通讯员 刘利建)5月15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凤凰县召开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部署会议,正式启动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凤凰县作为首个试点将先行先试,逐步向全州范围内推开。
根据该局出台的《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5月中旬开始,凤凰县内消费投诉经核实后,被投诉经营者的基本登记信息、投诉数量和投诉调解成功率,以及消费者投诉的事由、处理结果等信息,将通过当地政府网站、主流媒体、门店告示等方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公示。
据了解,2018年全州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接到来电来访4706件,其中消费纠纷投诉1070件,同比增长78.04%。我州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消费投诉公示,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消费提示警示工作基础上,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新探索。其目的是落实问题导向,通过对消费投诉数据进行分析和归集,公示被投诉经营者登记及投诉相关信息,向社会发布提示投诉热点和潜在消费风险,倒逼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纠纷源头治理,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