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43-0003 湘西团结报社出版广告热线:8518919订阅热线:8518693






2019年05月23日

泸溪今年首起涉恶案公开宣判

4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本报讯(记者 李再兴 通讯员 吴 英)5月21日,泸溪县今年首起涉恶案件在该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祝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被告人李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对被告人梅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对被告人向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底至2018年6月期间,被告人祝某、李某某、梅某某、向某某等人为筹措组上划龙船经费,以收取“过路费”等为由经常纠集在一起,采用阻工、封路等手段,在浦市镇城乡村桐木垅组区域内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团伙。

法院认为,被告人祝某、李某某、梅某某、向某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四被告人共同实施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系恶势力犯罪团伙,且均系主犯。四被告人具有可以从轻、可以酌情从轻的量刑情节。基于上述情节,遂作出判决。

--> 2019-05-23 4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1 1 团结报 c32316.html 1 泸溪今年首起涉恶案公开宣判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