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43-0003 湘西团结报社出版广告热线:8518919订阅热线:8518693






2019年07月05日

湘西州农业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的调查与思考

州委党校第35期中青班 执笔人:覃 昆

近年来,湘西州以重点产业为支撑,坚持“四跟四走”原则,探索出了股份帮扶、合作帮扶、委托帮扶和直接帮扶等产业扶贫模式,共有12.4万户有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了利益联结,全州2/3以上贫困人口通过产业带动实现增收脱贫,83%的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取得了良好的帮扶成效。

一、湘西州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类型

湘西州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呈现出多样化的形式,但根据利益联结的组织载体来分,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

(一)龙头企业带动型:公司+基地+农民。这种类型以公司或集团企业为主导,与生产基地和农户实行有机的联合,进行一体化经营。以州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保靖县玉昆菜业有限公司为例,一是通过土地流转建立自己的种植基地确保企业的正常生产,企业与农民签订长期用工合同。二是与农民签订订单式合作保底销售协议,让种植户无后顾之忧。

(二)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型:按照合作经济组织所起的作用大致可分为二类:“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和“村支两委+合作社+农户”。

“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是我州运用的较为普遍的模式。其运行机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企业和农民之间起着桥梁纽带作用,龙头企业只需要和合作社签订合同,有利于节约签约、执行成本,农户也可以通过合作组织来提高谈判能力,争取收益的最大化。以永顺县油茶产业为例。永顺县2016年成立县油茶合作联社,管理全县118家油茶专业合作社。入社成员达3.8万户14.6万人,其中贫困户1.4万户5.3万人。在经营方式上采取将农户(贫困户)零星土地整合集中开发。油茶鲜果由合作联社统一收购后,统一以市场价格供应给湘西沃康油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将收购款拨付给联社(合作社),由合作社分发给农户,带动贫困户实现稳定增收。

第二种类型“村支两委+合作社+农户”是目前正在探索的一种模式。这种类型主要特点是,合作社由村级领办,村支两委主要成员担任合作社的负责人,全体村民均为利益共同体。以保靖县迁陵镇陇木峒村为例,该村实行“村支两委+合作社+农户”股份合作扶贫模式,村支两委牵头成立索源果业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1000余亩用于集中发展旅游观光、建设生态农庄等一二三产业融合,村民以现金、土地入股的方式,人人均股、利益均沾,按20∶10∶35∶35(公积金/村集体/股金分红/投工分红)分配利润。

二、存在的问题

全州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利益联结组织载体建设、利益分配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合作社存在的问题。1.管理不够规范。大部分合作社未按章程召开相关会议,财务管理混乱,基本处于“口袋账”。2.大股东控制问题突出。合作社产权结构以少数成员绝对控股状态为主,普通成员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3.利益联结机制有待完善。大部分合作社经济实力仅限于收购农副产品,社员没有股份。4.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欠规范合作社和空壳社问题较为明显。农经部门反映,现有的力量很难对所有的合作社指导到位。市场监管部门在审核时也只限于书面审查,无法进行实质核查。

(二)龙头企业存在的问题。1.龙头企业覆盖面不够。我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87家,而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全州仅134家。全州贫困村数量有1110个,龙头企业产业基地覆盖贫困村729个,覆盖率仅65.68%。2.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以农民为主体的合作社与龙头企业之间股份合作较少,大多是传统的订单合作,无力分享企业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带来的增值效益。3.龙头企业的带动积极性不高。产业不集群,缺乏共同抵抗市场竞争的统一意识,缺乏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防控措施,加之企业与贫困户实行保护价收购、保底分红的利益联结方式,龙头企业的风险加大。特别是产业扶贫资金只能投入到贫困户,对龙头企业投入受限,影响了企业积极性。

(三)现行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欠平衡的问题。一方面,现行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主要是对贫困户实施利益倾斜。部分非贫困户心理落差较大,表现在土地流转方面不积极,对村公益事业也漠不关心,影响了产业成片连块推进和其他公益事业的开展。另一方面,产业扶贫群众参与度低,“内生动力”激发不足。现有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委托帮扶和股份帮扶的贫困户基本没有参与产业扶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有了固定的分红收益,造成贫困群众“等靠要”习惯的养成。

三、对策与建议

坚持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引进和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中来,加快投入和分配制度改革,既稳定脱贫成效,又确保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的收入水平稳定提升。

(一)进一步明确农民的主体地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始终坚持把农民更多分享增值收益作为基本出发点。”我们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工作中,必须以农户为主体,把农户得益作为实行农业产业化的衡量标准,着力增强农民参与融合能力,加快推广“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

(二)推广村社合一的合作社模式。一是逐步推广村社合一的合作社模式。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明确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必须全体村民参加,坚持“利益均沾、人人持股”;加强党建引领,明确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法人是村支两委负责人。二是明确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利益分配方式。由政府负责筹措产业扶贫资金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所获得的纯收入在2020年以前聚焦贫困户,优先满足脱贫需要,2020年以后收入全体村民平等受益,通过预期政策,提前告知,提升非贫困户的满意度。

(三)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一是建立县级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以专业合作社为核心成立合作社联社,避免本地区合作社之间的无序竞争,提升对外议价能力。二是依法退出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注销或采取简易程序依法吊销一批“空壳”合作社。三是依法规范合作社经营。县市农经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开展规范化合作社建设工作,发挥规范社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明确产业发展利益主体责任。依托我州成熟产业,结合实际,积极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这一具有普遍意义和推广价值的产业化利益联结模式,厘清政府、经营主体、村集体、合作社、农民的关系和责任。产业建设发展中,州县乡(镇)三级政府负责做好产业规划、政策引导、产业指导、资金筹措和项目监管。村支两委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负责组织开展土地流转、劳务用工和产业基地建设、协调各方矛盾。农户(贫困户)支持土地流转、劳务用工,配合产业基地建设等。龙头企业负责产业基地培管、技术培训、农产品收购、产品研发、精深加工、品牌打造和市场营销等产业服务,签订风险防控措施的产业服务协议,承诺保底收购价格、保底利润等。同时,政府也要实施优惠措施支持和鼓励参与产业扶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 2019-07-05 1 1 团结报 c34708.html 1 湘西州农业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的调查与思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