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世宇 )7月3日傍晚,夕阳的余晖下,古丈县栖凤湖里碧波荡漾,戏水游泳的人群正在尽情享受湖水带来的清凉和愉悦。这是该县加强河长制推进河湖整治取得巨大成效的一个小小缩影。
近年来,按照中央、省、州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该县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以“河长制”为抓手,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业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县河湖整治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全面推行河长定期巡河制,把“县级河长每月1次、镇级河长每旬1次、村级河长每周1次”巡河作为硬性制度来要求,实行巡河记录签字、登记备案、造册归档。今年来,县级河长开展巡河112人次,镇村河长开展巡河5652人次。
全面推行巡河问题交办制,坚持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为导向,实行巡河问题台账管理,对巡河发现问题及时汇总、列出清单、交办落实、挂账整改、跟踪问效,做到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今年来,累计发现问题121件,交办落实118件,整改办结率达97.5%。
建立河道警长。成立“河道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18位公安局领导、所队负责人和辖区民警,对全县河道进行分级认领,担任县、乡、村级“河道警长”,以“预防稳控”为支撑点,及时排除涉水纠纷和阻碍施工隐患,铁腕整治偷排漏排工业污水等涉水犯罪行为。
注重统筹协调。加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交流、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河道、水资源环境违法犯罪,共同促进河道、水资源环境保护执法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