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花果山综合性公园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吉首市项目建设区坟墓迁移规定(暂行)》(吉政办发〔2019〕10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花果山综合性公园项目土地征收红线范围内69冢坟墓,其中原桃花谷坟墓33冢、市园林处花圃坟墓1冢、现大园周边坟墓35冢。
二、迁坟时间
2019年7月6日至2019年7月31日。
三、迁坟方式
由市兴隆陵园管理处集中迁移至兴隆陵园公墓遗骸墓区,或由坟主家属自行迁移至禁葬区外农村公益性墓地。
四、迁坟奖补标准
按照《吉首市项目建设区坟墓迁移规定(暂行)》有关标准执行。
请坟主家属在本通告发布后尽快到峒河街道民政办(联系人:石泽友,联系电话:13787938856)办理迁坟有关手续,逾期未迁坟墓将按照无主坟墓处理。
特此通告
吉首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二期PPP项目指挥部
201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