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省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茶陵县等51个县(市、区);
(2)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之前(2015年12月31日前),其户籍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其中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有关户籍和学籍的报考资格审核程序同“国家专项计划”招生。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按照招生学校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完成报名申请;
(4)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1日。投档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结束后、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前进行,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资料由 湘西自治州教育考试院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