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焱华 吴 英 徐国仁)7月11日,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在泸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大审判庭依法开庭审理。短短10分钟,这起案件便从开庭审理到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这是泸溪县首起刑事速裁案件。
庭审时间从过去的1个小时缩短到10分钟,缩短率80.33%。刑事速裁程序简化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认真审查被告人签订的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在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当庭宣判被告人构成的罪名及刑事处罚,进一步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提升办案质效。